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
“不就是丢个烟头吗?多大点事啊?”
小烟头,大隐患
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
就能引发熊熊大火
8月3日深夜,广东省湛江市
一高层住宅小区五楼阳台
突发火灾
被大火烧得一片狼藉
经初步调查了解
起火原因为某高层住户
将未熄灭的烟蒂扔到窗外
引燃楼下阳台杂物导致火灾发生
所幸火灾被及时扑灭
未造成人员伤亡
鉴于造成财产损失轻微
且肇事者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
第三十条规定
不予行政处罚,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
乱扔烟头引发大火
不仅会造成重大损失
严重的将面临“牢狱之灾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过失引起火灾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,导致火灾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,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案例一:北京一居民乱扔烟头引发火灾,被警方刑事拘留
今年5月21日,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街道一栋高层居民楼27层发生火灾。经调查,为28层的住户将未掐灭的烟头扔至窗外,烟头撞墙反弹至27层住户的阳台位置,引燃阳台上杂物导致火灾。目前,肇事者已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。
案例二:杭州一居民多次将烟蒂抛出窗外,被行政拘留10日
今年3月20日,家住杭州上城区的仇某在房间内吸烟且多次将烟蒂抛出窗外,未熄灭烟蒂引燃停放在一楼公共区域的一辆三轮车上的纸制品,造成三轮车损毁。经查明,仇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(二)项之规定,决定给予仇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。
小烟头为何火患无穷?
中心温度可达800℃
点烟、吸烟、随手一扔,对很多吸烟的人来说已经习以为常。但未完全熄灭的烟蒂、飘散的烟灰,如若处理不当,极易引发火灾。
烟头中心温度高
香烟燃烧时,表面温度可达到200℃至300℃,中心温度高达700℃至800℃,远远高于纸张、木材、被褥等常见可燃物的燃点,能轻易引燃它们。
在消防模拟场景中,楼下有人晒被子,楼上的住户从窗口往外扔出一根未熄灭的烟头。大约1分钟后,被子出现明火,且被烧出一个洞。
香烟燃烧隐蔽性高
香烟具有阴燃属性,表现为一种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过程,难以被发现。吸剩的烟头在不被熄灭的情况下,可以持续阴燃,如果扔在易燃物品上,就可能酿成火灾。
消防实验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一堆稻草旁。此时刮起的一阵风将烟头吹进稻草堆,稻草随即猛烈燃烧起来。
如何预防烟头“惹火”?
烟头彻底熄灭再扔
吸完烟后,务必将烟头完全掐灭,确认已熄灭后再放入烟灰缸或金属、玻璃等不易燃的器具内。
切勿随意丢弃烟头
乱扔烟头隐患重重,特别是易燃、可燃物附近,也不可将未熄灭的烟头从高空抛下,以免引发火灾。
牢记吸烟八不要
不要躺在床上和沙发上吸烟;
不要在生产车间和仓库里吸烟;
不要让烟灰掉落在可燃物上;
大风天不要在户外吸烟;
不要随意乱扔烟头;
不要在山林和草丛里吸烟;
不要在维修汽车和清洗附件时吸烟;
不要在严禁用火的地方吸烟。
国家应急广播提醒
烟头虽小
但“火”患无穷
任何一个未完全熄灭的烟头
都存在火灾风险
来源:国家应急广播
标题:如何预防烟头“惹火”?吸烟牢记八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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