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湖南省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,当地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。根据这份通知,套内建筑面积即专有建筑面积,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、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。由于新的政策当中,没有了“公摊”一词,由此被不少人视为“取消公摊”开始落地。
但记者梳理后发现,其实这份通知当中并没有“取消”二字,反而明确了房企在销售前应当公示“被分摊的共用部位”“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”等内容。也就是说,调整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和取消公摊面积,是两回事。
在业内人士看来,之所以此次衡阳的政策备受关注,主要原因是此前由于房地产行业对“公摊面积”缺乏约束性的条款,造成在部分地方公摊面积过大、导致得房率过低,推高了购房者的买房成本和后续维护成本,从而引发了大家对是否取消公摊面积的猜测。(央视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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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,真的是取消公摊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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